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瓒瓒@淡交。大音稀声 大相无形 7/2/2009 倒数第2个女朋友。已经回家大半天了。突然想起来急着回来的目的。应该还有人记得当年有本书叫《蛋白质女孩》以及这书的作者王文华先生吧。
他还写了本书叫做《倒数第2个女朋友》。
书里说:倒数第二个女朋友,不是最后一个女朋友,但却是最后一段爱情。她们会像小学老师一样,是男人永远感谢怀念、但不会再见面的对象。她们在男人心目中,永远是当年和他们在一起时那个年轻美丽的形象,不会像他们的太太,是会跟他们一起老的。
书里还说:最后一个女朋友,她得到婚姻,但却没有得到爱情。这男的只是改变了自己,但并没有爱上她。其实最后一个女朋友是很倒霉的,她只是一个化学实验中的“对照组”。她只是男人缅怀过去的工具!
看得我鼻血喷一地。
倒不是说我这次就肯定是最后一个女朋友。没准我也是倒数第几几个女朋友。难道婚姻就是没有爱情的空壳?难道婚姻就是现实需要的写照?我不觉得当下这个自由到放荡的年代里,还有谁可以为了婚姻而婚姻。那些说什么为了结婚而结婚的人群,你们到底有没有亲身尝试过与哪怕仅是自己不讨厌的人在一起,都不用说是和自己不喜欢的,仅仅就是面对不讨厌的人,两个人相处比一个人独处还寂寞。每个人都肆意而为,还有谁不是因为爱而在一起。爱情成为婚姻的陪葬品,那都是上一代的光荣事迹了。现在不都是大把大把为了追求爱情而闪婚或者离婚出轨或者怎样怎样的麽?反而婚姻都被爱情给牺牲了。
而且而且倒数第二个女朋友们,这里暂且也把我算进去,也总有一天会成为我们真命天子的最后一个女朋友。不是只有我们的爱情叫爱情,不是只有我们被伤害了所以就有权利无视下一任的感情,不是只有我们值得被珍惜,不是只有我们曾经等待过或者还在等待中,不是只有我们空守回忆的城池。。。。。
所以所以,请拜托拜托,谁都不要一味重视自己而忽略别人的感受。
从此,谢绝一切关于爱情的书籍音乐和电影。
记忆太多,伤痕太多,禁区太多,细腻还带着温度的感触太多。
不要时时刻刻提醒我,那些好的不好的。我只想干干净净的生活着。 7/1/2009 如何穿高跟鞋不磨脚。昨天穿高跟又整了六个泡一边三个。把包里能用的邦迪都用光了然后英勇就义般的回家了。
有谁有个经验介绍介绍如何光脚穿高跟鞋走路一个小时以上可以不被磨出泡来的。我现在脚上是新伤叠旧伤。可是高跟鞋又不能不穿。我想习惯就好。可是天天满脚血泡的出门儿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我从各路网站搜集了各路方法,有的说的神乎其神,说的最多的还是邦迪。我明天决定试试看那个酒精的办法,看到很多人介绍这个。
先用微湿的布擦净磨脚的地方,然后用吹风机吹磨脚的地方4-5分钟。趁热穿上不停的走,鞋里凉了,鞋也就随脚型了
磨脚的地方涂点酒精,穿完要把里面擦干净晾干
买专门的鞋垫的,分前掌垫,后跟垫,足弓垫和鞋子最后面立起来那个面的垫。。。貌似是说按自己穿鞋习惯,看哪里容易磨就买哪个贴上。小透明贴,像是硅胶的,SCHOLL好像是这个牌子。这个牌子是美国出的,好像日版的VIVI也有推,比较贵。我这里买一盒6个小圆片50人民币。那种半掌垫子一对就这个价钱。还有那种一细条的,适合贴在细带子的凉鞋里面,也很好用。
有一种爽脚粉,撒到鞋子里可以保持干燥,不会粘脚,但是不适合凉鞋..白粉粉会四处飞。个人感觉是不是爽身粉就可以。
用浸过水的报纸(不可以滴水的)贴在你感觉磨脚的部位,放上一两个小时,会将那一部分的皮质进行软化,然后再穿鞋子就好。
高跟鞋应该都磨脚。不是脚的问题。是大部分鞋的问题。在买鞋子的时候选购防水台高,就是平常说的不光鞋跟儿高鞋底也厚的鞋子;还有就是鞋身不压脚背的鞋,因为有人脚背高,如果高跟鞋再压脚背那可就是再多创伤;还有穿高跟鞋的时候要避免全身重量压在脚趾上,这样脚趾很容易都被挤在鞋身前端,不利于足部健康。
能想到的目前就这么多,大家谁有好建议就分享之~~~~~~
还有今天七一,不能只说鞋,顺便提一句,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6/29/2009 苏氏红烧肉。要感谢uncle vincent的uncle的资料提供。
1. 原料选择,这个非常关键,肉一定要五花肉,苏沪一带叫做“肋条肉”,肋条肉要挑夹精夹肥的,好的肋条肉可以夹上近十层,也叫“夹心肉”;品质差一点的,只有夹四五层;再差一点的,一层皮,一层肥肉,一层瘦肉,就没了。
2. 肉不能买的太少,最好两斤左右,多了不要紧,一次吃不了,放冰箱里下次吃,如果半斤肉绝对做不出这个味道。
3. 下面开始制作了,肉洗净,切成麻将牌大小正方形的块,肉不要切得太小,太小易缩易碎,没有卖相了。切完后,用冷水浸没,水中放半杯料酒。放在水中浸,可以浸去毛细血管中的血水;水中加酒易于肉纤维吸收,去除肉腥。肉不宜多浸,多浸则鲜味尽失,一般浸十五分钟左右即可。
4. 浸好后冲洗一下,锅中加水,这个也很关键,最好水要一次加放好,不要烧干了,再加点水,万一真的要加水,记得要加开水,水以浸没肉并高起两寸以上为好。水中再放料酒,并且放半调羹醋。放醋可以让肉质膨松,更容易烧酥。
5. 开大火烧,水开后不久水面上会浮起一层黑红色的杂质,用调羹把杂质去掉;用大火滚煮半小时左右,可以改用小火,火的大小以水面不沸为准,叫做“焐”。焐呢,要焐至少一个小时,焐得时间越长,越好吃。红烧肉,切忌旺火急烧。时不时地去看一下,小心汤水被烧干。
6. 肉烧得用筷轻戳可通时,换到铁锅里,开著盖子烧。此时要放酱油了,酱油一定要用老抽,然后把火开到比刚才“焐”的时候大一点,但也不用开得极大,因为现在肉已烂了,火开得太大,会把肉煮碎。
7. 再煮上半个小时,锅里的水就差不多了,此时,就改放糖了。糖不要怕放多,糖的数量,大约一斤肉一两糖,糖最好用冰糖,冰糖甜度高,味纯,透明度也高,乃是烧这道菜的关键。
8. 放糖的时候,火要开大,放入糖后,汤水会慢慢地厚起来,轻轻地翻动肉块,糖放入后,汤水很快就可以收干,等到汤水变得更加稠厚,有油亮泛起来,这道菜就烧好了,汤不用烧得太干,红烧肉汤拌饭,乃是天下极品。
其实主要还是想恭喜Nancy姑姑和uncle vincent今年十月将迎来家庭的另一个小成员。在我眼里觉得对于女孩子晚结婚晚生娃这事儿挺酷的。我姑在我们家一直都是做比较酷的事儿。从小保送一直到研究生。毕业了羡煞旁人的工作不做。奔到美国开始读博。她应该是属于性格很强韧的女子。而现在嫁作人妇,宽容并且善待家庭,并孕育生命,我想这应该是一个女子最为美满的结局。
而想必uncle vincent温文尔雅,懂得女子的珍贵和美好。两个人是乃一对璧人。
坚韧温厚。这是值得喝彩的人生。这是一段儿我很希望也能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
前半段儿那个人奋斗我看就算了吧。不过为人妻母,貌似我还有这个希望。
天下女子。都值得善待。都值得这样的美满。 6/26/2009 为什么。你问我,为什么想做点什么想玩些什么我都不高兴。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为什么不能用QQ。为什么不能打游戏。为什么不能随便看看别人的照片。为什么不能参加大学同学聚会。为什么。这一切都为什么。我想得脑袋都要破掉了。血管像要跳出来。我也想不出来为什么。
其实游戏可以打。照片可以看。同学可以想念可以见。
只是不是她的照片。只是不再问起她的不能提醒你回忆起你们甜蜜时光的同学。只是你打游戏不要把我当成当年你大学里的那个女伴。
你一直问。为什么就是任何关于她都是不可以都是不可能为什么我这么计较。她什么都没做,也没来破坏我们,她甚至是无辜的楚楚可怜的。
我也想不通。我想我们刚开始,我都是完全没有在意的。
是那段时间关于她的争吵实实在在的伤人吧。又或许是我太过谨小慎微,一朝被蛇咬,一生怕井绳。。。
我对着你的眼睛,里面似乎什么都没有藏。我真想说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我要给你的陪伴,是自由,是宽松,是你为所欲为随心所欲,不管你做什么,我都陪伴。可是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真的给不了。你要的自由,我真的给不了。
那些为什么。我统统回答不了。对不起。只能对你说,对不起。 小P老师美白十招半夜又睡不着。血管在脑袋里跳绳。
我想可能是因为自己不够美所以无论什么状况都会有过度的不自信。担心自己身边的一切随着一点小变动,poof~~,没了。
所以要变美。26了才想到要变美。而且估计也只是半夜睡不着吼一吼。找了几个美白方法留着之后要痛改前非的时候用。比如彻底摒弃自己这张脸云云~~
1.要睡觉的时候,拿小黄瓜切薄放置脸上过几分钟拿下来
2.睡前用最便宜的化妆棉加上化妆水完全浸湿后,敷在脸上20分钟,每周3次
3.每天起床喝2杯水,其中一杯加些盐巴,可以清肠胃。这个我一直坚持,主要是因为这样身体会舒服。
4.出门前一定要擦隔离霜及防晒乳,回到家记得要马上卸妆。这个是必定一定肯定的。 5.先用温水再用冷水洗脸会让肌肤既干净且毛细孔会变小喔。 6.一定要多喝水不熬夜,少吃油炸类的东西,保持皮肤清洁。这个对我来说基本不可能。 7.每晚洗完脸后,将养乐多倒在化妆棉上,直接敷在两颊,甚至连额头、下巴也可顺便敷上,不但去斑兼美白,因每次用量大约只有六分之一瓶的养乐多。我估计可能我就直接喝了。这个东西很好喝。 8.晚上少喝水,白天多喝水,睡前敷水亮面膜;多吃水果,不喝酒不抽烟不熬夜,保证水亮。这些基本是废话。能坚持我皮肤就没这么差了。 9.首先用冷茶包敷眼五分钟,接着做一个类似瑜珈的动作,这个动作是先盘腿,再将手举高后往前趴下,保持这个姿势约十分钟。这个动作一开始不容易做到十分钟,要一段时间的练习,但是效果真的很好。 10.市售的纯水一瓶,只要一周用纯水洗脸3-4次,并经常以化妆绵沾纯水敷面,脸脸自然而然的漂漂喔!!是不是真的缺什么就直接糊到脸上去就可以补什么。 还有我决定结婚之前我要去打个瘦脸针。毕竟我觉得我这辈子死也不能离婚,所以估计结婚对我来说只有一次,我得保证这一次是我一生中最美的时刻。 6/22/2009 转帖——今天离婚,你得抱我出门。转jessica的贴,她说看完哭了。我看完也哭了。 如果将来有一天,我也如此遭遇,你肯不肯,怎么迎我入家门,也怎么送我离开你。 妻说,是你将我抱进家门的,要离婚了,你再将我抱出这个家门吧。 我接过妻写的协议,她问我,何宁,你还记得我是怎么嫁过来的吗?蓦地,关于新婚的那些记忆涌上来,我点头,说记得。妻说,是你将我抱进来的,但是我还有个条件,就是要离婚了,你再将我抱出这个家门吧。这一来一去,都是你做主好了,只是,我要求这一个月,每天上班,你都要将我抱出去,从卧室,到大门。
男的都应该用心看看,每个男人到你成功时,也许都会有这种经历,学学吧,不要让自己老时后悔了,伤害最大的是孩子,如果成功后不要妻子,还不如不要成功,一家过苦日子也许也是幸福。 我最终也没成为一个女强人。我年轻的时候,中国大陆兴起了改革开放的浪潮。凡是八十年代生人,大家应该都知道有个词儿叫做女强人。我从小是班干部,到哪里都强势得很。年轻的时候我就想,女人得经济独立思想独立,这时代是个女性个人奋斗的辉煌时代。
这种思想一直延续在我的命脉,从中学到大学到现在。娇滴滴的使唤别人我实在是有些不在行。能自己做就不求人就算自己暂时处理不了,那也得挑战一下试试看。是越来越强壮而粗糙了的。内心也可以担待越来越多的人事无常。
只是最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加速衰老了还是四处碰壁觉得心灰意冷了。刚刚过去的磅金风波最后还是霄宝出面帮我摆平的。今天和露露上班,说起开店,正到兴头上真得准备铺张开来大干一场,一句“总得找个男人撑撑腰,不然女人自己实在是抗不下来的”马上说得我意兴阑珊。
我贤妻良母良家妇女的品质最近一年得到有效发挥。为什么开始承认,有个男人就能好办事。为什么开始觉得,女人自己扛下事情来,那么辛苦不值得。为什么越来越不独立越来越依靠别人。慢慢得不那么好强不那么求胜。只是想要安定的住所和稳固的关系。
如果一个挑战,我孤身一人可能就放弃了,不像以前越是不可能的事情越是要冲在最前线。如果一个挑战,霄宝陪我一起,出谋划策,做了也就做了,辛苦了也觉得值得了。
我想我最终也没成为一个女强人。我想我最终是会成为一个好女人的。哈哈。
6/20/2009 幸好——搬家成功。看着朱晓颖jessica们的日志,心想她们都不用再遭遇像在澳洲搬家这样令人反胃的事情了。每搬一次家,就掉一层皮。房间收拾得当了,如获新生。如此反反复复,看似体力劳动,其实内心备受折磨。
幸好我找到一处比之前令人满意的住所。
现在的房间,有所露台,一边是waterview,一边是canada bay之后的sydney CBD。现在的房间,可以容得下两个书柜,一张大书桌,可以放下四个大靠枕的床,和一个看起来不太结实的老板椅。现在的房间,淋浴头比之前大,洗澡时爽得不得了,煤气比之前猛,不用等很久锅就开。慢慢的,像是要安家立业于此,我开始投入心血布置,对我的一桌一木都抱有感情。
幸好我有霄宝陪在身边。
我不擅长做的他都可以填补。某些时刻觉得被欺负,也有人会绝对的维护自己。我想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不论什么遭遇,都会给你扶持和信任。这是生活美好温暖的一面。如果已经有这样的人在身边,什么关系都可以,务必好好珍惜。他的存在,令人宽慰。就像是上苍的赏赐,那些与之交换而舍弃掉的,都变得琐碎而无常。
找工作就像在绝望中寻找生存的夹缝幸好我还不是个白痴我还有手有脚可以打工。
这些天天天感觉再也过不下去了可是呢,幸好一切又都过来了。
之后还要一直过下去。 6/16/2009 这两天都忙些啥。这两天穿得都像掏粪工人于瓒瓒。事情像粪一样,多到掏不完。
找工作的事情都已经是生命中不可缺失的部分了。每天给简历改一两个字。今天发现改来改去又改回前两天的词儿了。明天开始只好再轮一轮儿。
后天搬家。房子总算找好。但是家具需重新添置。我的行囊就像一个只吃不拉的人而且永远撑不死。我这两天的休闲娱乐活动就是趴在shopping mall后面的垃圾场翻纸箱。现在厕所已经基本放满了可是还是很多东西没收拾。这让我的每次搬家都有种永世不得超生的感觉。
刚刚找好搬家公司。明天打完工还要去买个新桌子。这次一定要满足自己追求大桌子的变态心理。回想一个皮箱来到澳洲时候的我,现在我也慢慢不是形单影只了。我已经有半只床,半个柜子,一个书架,一口锅一个电饭煲,一只烧水壶,即将马上就要有一个新桌子,一个新转椅,将来还会有新冰箱,新洗衣机,新沙发和新的碟片机。这是多令人振奋的事情。如果命好我会有个完整的家,如果不那么好,我想或许我会有条动物,这样也还是不错的。咔咔咔咔咔。
和前任房东的磅金事宜尚未交涉好。凡事谈到钱,人比人俗。我觉得其实我是个很胆小的人,我脑子里会想得清楚,但是气势始终不如人。对方一反目,我眼圈必定红。眼泪落一落,口气才能恢复。非常没有骨气。令我自己都觉得很鼻屎。
霄宝末考。还要照顾考生。不能影响考生的心情和状态。他非常不幸。考试周期间状况连连。我都替他觉得辛苦。
我真想在国内搬一次家。永远不用自己动手。重温一下当千金的感觉。不过那些也都已是昨日黄花。今天挖到了足够的纸箱,我要去粘箱子了。
6/15/2009 写给第九个十五号。现在还能记得黑漆漆的夜里你看我的眼睛。那个时候我似乎能读到你的感情。那个时候我真的相信你说的每一个字是发自你内心。
可你转身离去,一点点地域空间的距离,都令你变得陌生而遥远。似乎我只是你的驿站,你只是我的过客。
可不可以不论去到何处,最后都回到我这里。
可不可以不要透过我的眼睛,看向他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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